第120章 直至长风沙(二)_都是月亮惹的祸
笔趣阁 > 都是月亮惹的祸 > 第120章 直至长风沙(二)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20章 直至长风沙(二)

  [千千小说]

  第一百二十章

  金红双喜贴满高柱回廊,帷幔铺陈连绵,遮住一方天光。《大厅内采取了水晶灯照明,灯具皆是喜庆热闹的造型,是为了此次婚礼,特意开模打造的——周冲的大手笔不仅体现在十里红妆,更落在了每一个微小的细节处。

  灯火氤氲柔和,光线并不打眼,周冲放下话筒之时,却轻轻地揩了揩眼角的泪水。

  他的侧脸轮廓十分深刻,因为骨相俊朗,眼廓深邃,年届五十也没有显出迟暮英雄的衰颓神态。

  而在这一方高台之下,他的儿子周自恒就立在一盏红色的灯笼旁,握着明玥的手。

  柔光像是画笔,将他的眉眼细致勾勒。

  周自恒与周冲生的非常相似,一个侧面的线条,都好似是照搬下来,用尺规衡量雕刻。

  血脉带来的不仅仅是面貌的仿佛,脾气秉性更是一般无二。

  周冲性格高傲自负,年轻时豪爽狂放,事业有成后又颇为刚愎自用,是很难与人相处的性子。

  而周自恒也继承了他这一点,孤傲骄矜,蛮不讲理,霸道桀骜。

  都是过刚易折的本质,也都是一点就炸的火药桶,好比一座山上的两只老虎,都想争个先头。

  但生活的相处更多需要的是怀柔。

  哪里有那么多的刚刚好?哪里有那么多的巧合?哪里有那么多的好脾气?

  说到底,不过是作为父亲的周冲爱得更多一些罢了。

  一段寄语,周冲自揭伤疤。

  大概是第一次,他的语气如此温吞和善。

  而从这段发言中,周自恒也是第一次察觉到,他的父亲竟然也能够心细如发,能够敏锐摸索出他的细小变化。

  周冲从台上慢慢走下来,沿着一条笔直的路,走向即将缔结连理的新人。

  一段路好似走了二十六年。

  二十六年前,周冲何等少年英杰;二十六年后,他已生出华发。

  眼角的皱纹里还夹着一点没有擦拭干净的泪水,在鬓角的短发里闪烁。

  周自恒却是在此时才恍然发现,周冲是真的开始老了。

  如他言语中所说——“已经五十岁了,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就会与你们分别”了。

  周自恒上前拥抱了周冲一下,给予他一个最大的承诺:“我和小月亮会尽早给你添个金孙孙的。”

  周冲并不多愁善感,听闻这句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岁月回首大概是婚宴典礼上所有父母永恒的主题,他们辛辛苦苦照料孩儿,从婴儿时期开始,恍然已是数十载。明岱川就在周冲的笑声里接下了话筒,立在高台之上也贯彻了这个主题思想。

  与言辞简朴却情谊深刻的周冲不同,明岱川选择了另一种诉说的方式。

  他向后台打了一个手势,灯光在一刹那间熄灭,只有红烛的光影微微闪耀,而红毯的尽头,一面巨大的白色幕布承接着从投影仪中映射而出的画面。

  配乐在此时陡然转换,由耳熟能详的协奏曲,变为了一支简单改编的曲目——《月亮惹的祸》,摇滚乐的激昂被剔除,旋律重新编排,恰如春日清风一般柔和。

  而随着音乐声起,幕布上渐渐有了画面。

  “1997年,一支口红。”

  影像如同无声的旧电影,只有纯白的手写字幕,再无其他陈述。粉色的口红摆在一个小盒子里,已经褪去了原本的颜色。而画面接连不断,继续闪现一对泥偶,彩饰纹路斑驳,只能堪堪辨认泥偶是一男一女。

  手写的字体圆润流畅,十分好看——“1998年,一对泥娃娃。”

  时间进一步推进,下一帧影像里,出现了一条女孩的阳裙,同时,还出现了男孩和女孩的一张合照——“1999年,一条公主裙。”

  结合婚礼情形,即使没有注解,含义也分明。

  这是周自恒从小到大,送给明玥所有的生日礼物。

  播放速度不疾不徐,闪现的画面里有一盆开放的玫瑰花,一个小巧的八音盒,一双漂亮的舞鞋,一条精美的手链……明岱川在字幕里尽数做了手写注释,而直到2012年,明玥的生日这一天,字幕消失在画面里。

  出现的是有声的视频,闪光灯伴随着惊讶的呼叫,周自恒单膝跪地,于纽交所向明玥求婚。

  十六份生日礼物,十六份珍贵记录。

  有许多瞬间,连明玥都已经记忆不清,明岱川却保存至今。明岱川是个心思细腻的文艺青年,他在外界表现得如何正经,在内里就有如何柔软,他把一腔的珍爱都给了他视如明珠的女儿。

  “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这也是爸爸送你的新婚礼物。”明岱川握着话筒,走下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信封。

  棕黄的外壳,流畅熟悉的文字,信封里装着一枚u盘。

  至此为止,明岱川一共送给明玥三封信。

  第一封信,教会她辨认爱情,第二封信,教会她承担爱情,第三封信——

  明岱川刻录影像,让她铭记爱情。

  明岱川送出礼物,却没有移开脚步,大抵是出于一种多年的敬重以及了解,周自恒猜测,他的岳父也有话要对他说。

  明岱川走到周自恒身前,因为周自恒身高一米九,明岱川不得不略微抬头才能与周自恒对望,但他没有因此输掉气势,况且周自恒已经相当坦然地向岳父低头。

  “周自恒,我要说的话,其实也就是你已经说过的话。”明岱川语重心长,他抛开所有的成见与不满,用充沛的期望给予周自恒叮嘱,“我的女儿明玥要与你共度一生,在此,我没有异议,却有一句话想要问你。”

  他的表情其实是相当严肃的,之所以能心平气和,权归他昨夜反复为自己下达心理暗示,恪守心绪之故。

  周自恒也沉心静气,答话道:“您请说。”

  他把明岱川将要提出的问题,看作是最后一项考验,因此摆好了架势,严阵以待,而明玥也十分紧张,在这过程中已经扣住了周自恒的手臂,咬着唇,望着明岱川,生怕自己的父亲要给周自恒难题。

  尽管今日着了浓妆,她的眼睛依旧是一片雾气蒙蒙,咬着嘴唇嘟着腮帮子的模样从儿时便未曾改变。

  明岱川叹了一口气:“就像你爸爸说得一样,你和小月亮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二十几年里,想必你非常清楚,我的女儿,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怎么变过。”

  没有变过性子,也没有变过心意。

  “而我想问你的问题是,周自恒,十六岁的你发下的誓言,如今你已经二十六岁,还能不能作数?”

  明岱川话音落地,已经暂停的画面再度闪烁,这一次,出现在幕布里的,是模糊的手持拍摄视频。

  ……

  影像里依稀能辨认出是朗朗晴天,穿着校服的男孩女孩在操场上集会,而周自恒在升旗台上做着长篇的检讨。

  少年人稚嫩张狂的言语透过质地不佳的话筒传出音响,在操场上空盘桓——

  “我敢早恋是因为我有底气,是因为我可以发誓,在今后所有的日子里,我周自恒只会爱明玥一个人,会用心照顾她一辈子,在她愿意和我结婚的时候结婚,在她喜欢的地方定居。

  “我周自恒是不好,但我敢保证,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小三也不会有出轨,我是一定会对明玥好一辈子的!”

  ……

  这是曾经的年少轻狂的周自恒,笑起来总带着一点邪气,看上去漫不经心,好似全世界都不妨在眼里。他当着全校师生,张狂地炫耀早恋情节。

  而此时此刻,握着明玥手的周自恒,却十足地成熟稳重,落落大方。

  跨越漫长的光阴,明岱川煞费苦心,弄到了这一则久远的视频,音效在周自恒落下的誓言里加重,且反复循环。

  而明岱川的提问却也有如黄钟大吕一鸣,余音绕梁不绝。

  【十六岁的誓言,十年后,还能不能做数?】

  明岱川目光如炬,如同怀璧的蔺相如,于王宫大殿质问野心勃勃的秦王。秦王犹豫毁诺,蔺相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明玥是价值连城的玉璧,但周自恒却不是轻慢无礼的秦昭王。

  周自恒郑重点头,一字一句答复:“不仅是二十六岁,三十六岁,四十六岁,我这一辈子,都会都您的女儿如初。”

  他没有时间思考,仅凭心意直言。

  没有辞藻修饰,却让明岱川满意非常。他点头应下一声“好”,继而将明玥的双手都放在了周自恒的手里。

  明玥的头纱,也在此刻,由她的父亲,亲手,为她盖上。

  轻薄的红色盖头慢慢地遮住她的面庞,她的眼前弥散了一层水雾,透过纱巾,依稀能看到明岱川落下的眼泪,耳中也传来明岱川的嘱咐:“我的女儿,从此,就交给你了,你要……”

  明岱川哽咽。他是身经百战的商人,在各种会议里都能侃侃而谈,此时此刻,却连说一句话,都要再三停顿。

  “你要对她好一点,不求一辈子,只求你有生之年……”

  周自恒带着明玥领取结婚证,明岱川没有嫁女的忧伤;今日领着女儿走出花车,他也没有太多的担忧;但当他把红色的盖头放下,女儿的脸孔在纱巾下模糊不清时,他意识到,他是真的,要把女儿交给另外一个人了。

  另外一个也爱她的人。

  证婚人已经站在了高堂上,武老师头发花白,穿着红色的唐装,严肃的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这是南城一中德高望重的老师,教书育人多年,见证了明玥与周自恒的青春。

  “我没有想到,毕业晚会我吃了你们的喜糖,几年后,你们又请我来喝喜酒。”武老师比起几年前老了更多了,但记忆却没有衰退,浑浊的眼睛还有矍铄精光。

  他甚至还记得周自恒写过一篇《明玥,我想对你说》,因为恰好珍藏,逢着婚宴,刚巧能作为贺礼——再没有什么比历经岁月依旧如初的情感更真挚,在场也没有任何一份礼物能与这篇作文相媲美。

  花童捧着红绸,送上婚戒。

  武老师也念起了结婚证词:“在收到你们证婚的邀请后,其实我想了也写了很多的文章。”武老师学富五车,文笔不俗,更写的一手毛笔字,“但我思来想去,觉得再没有比唐代诗人李白的《长干行》,更能表情达意的了。”

  “我在此,就借用这首长诗,作为你们的结婚证词。”武老师抖了抖袖口,他的身上印着许多喜字,喜庆的红色唐装衬得他面色红润,而他念诗,也是中气十足——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十六君远行,瞿塘滟滪堆。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

  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

  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

  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一首长诗穿越几近千年光阴,而朝代变迁,沧海桑田,竟也能符合当下情景。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武老师望着眼前的两人,沉声开口:“周自恒,明玥,你们是否愿意结为夫妻,从此白头偕老,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他的话音落地,收到了肯定的回答,也收到了雷鸣般的掌声。

  花童捧上婚戒,当周自恒将新的婚戒戴上明玥手上时,他的手上也戴着一圈指环。

  明玥第一次戴上他的求婚戒指,没有旁人庆贺,第二次带上钻戒,只有灯光闪烁,而此时此刻,交换婚戒之后,祝福与恭喜此起彼伏地响起。

  明玥的手上涂着明红的丹蔻,戒指因为承载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意义而闪烁夺目。

  周自恒终于忍不住,低头,抬起她的手指,亲吻她的戒指,当着宾客的面恭维她:“姑娘,跟了我,你眼光真好!”

  而在此刻,明玥的一滴眼泪,也终于透过头纱,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这一滴眼泪很热,如同红烛落下的蜡水。

  周自恒没有舍得擦去,他就用这只手执起红绸,红绸的另一端被明玥拉着,于燃烧的高烛前,听人唱喏——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最后一声拖得老长,随着音乐落下重音,周自恒终于听得一句:“送入洞房——”

  鞭炮被人点燃,爆竹噼里啪啦庆祝新人礼成,漫天的花雨散落在红毯上,一路延绵到了新房。

  ……

  明玥从家中出发,才是冬日初阳高挂的正午,而婚礼仪式结束,时间竟已经推进到了暮色四合的傍晚。

  天际连绵着桃花色的红云,更辽远一些的地平线上,深沉的夜雾如同乌云一般弥漫,而南城万家灯火已经点燃,秦淮河畔的摇橹桨声也顺着河水流淌。

  仪式之所以盛大,不仅仅因为备受众人瞩目,也因为步骤繁琐。

  因为依循简易古礼,明玥得以有幸待在新房——情况对周自恒并不公平,即使他迫不及待想要早入洞房,却仍旧要忍痛离开,强打起笑脸和精神,与前来道喜的叔伯平辈推杯换盏。

  周自恒有一个豪气干云,白酒一口闷的父亲,而他本人的酒量,大概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一点。

  岑嘉年与薛元驹相当体谅公司老总,以伴郎的身份,接下了几乎所有的酒杯。

  而白杨也难得离开孟芃芃,横插一脚,替周自恒挡下了零星恭贺。

  他一边喝还一边说:“老大,当初你在酒吧请我喝了那么多酒,这些都是我该做的!”

  他义正言辞,并没有挟恩图报的意思,但周自恒其实也不想感谢他——

  按照他原本的打算,他会喝上一口酒,之后装作不胜酒力的模样,被人送入洞房,然后关上大门,与明玥共度良宵。

  但周自恒想象的良宵,直到夜晚九点,宴席尽散,大厅杯盘狼藉时,才终于到来。

  新房仍旧以纱幔点缀,通臂巨烛在条案上燃烧,火焰带来微光,与窗外繁星朗月交相辉映,而大红绣金喜帐中,明玥安安静静地抱着一枚苹果,裙摆陷入水床之中,零星的碎钻反射灯火。

  房间内静谧无声,烛火燃烧带来馥郁的沉香芬芳。

  周自恒看不清明玥的脸,红色的盖头等待着他去揭开。

  但只是隐约看到她藏在蕾丝下点的殷红的朱唇和精致的下巴,便足够让他心猿意马。

  人生有四大喜,周自恒并不知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时会有如何心绪,但洞房花烛夜却离他近在咫尺——他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让他既忐忑,又期待,既紧张,又兴奋。

  那是一种难言的情愫,情感迫使他甚至忘了拿起秤杆,直接用手撩起了明玥的头纱。

  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见闻呢?

  周自恒自认大学钻研图书,深刻学习语文,已经熟练运用古诗词汇,也能随时随地撩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明玥只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用说,他的一颗心就已经被撩得风生水起了。

  明玥是一只狐狸精,撩人于无形。

  偏偏她妩媚却不自知,盖头落下后,顶着一张清艳的小脸,拉着周自恒的衣袖,欲语还休:“周周……”

  她喊周周,源自于幼时喊不出“哥哥”二字,而言语混淆不清,年岁渐长以后,这个称呼却也一直没有改掉。

  周自恒喜欢听她喊“周周”,有种别样的亲密,而她声音软糯娇甜,只是简单的两个叠字,却也像是情人絮语。

  但今晚,周自恒不想听“周周”,他“嗯”了一声,之后诚恳建议道:“你可以叫我别的。”

  他用了一个泛指,但明玥却听出他的确切企图。

  她平日里就非常顺从周自恒的安排,而在新婚之夜,她的害羞不能抵挡她的喜悦,于是明玥十分爽快地接下话题,托着自己的脸颊,喊他:“老公。”

  她另一只手贴在裙摆上,绛红色的婚纱衬得她的手指白皙如玉,一枚婚戒纤细精巧。

  周自恒半蹲在她面前,亲她的手指:“再喊一声。”

  他的声音格外低沉,身上还有从宴席带来的酒气,整个人宛如一只深渊恶魔,蛊惑懵懂少女。

  明玥就甜甜地再叫了一声:“我亲爱的老公。”

  她口中的老公——周自恒低低笑了一声,掀起了她的裙摆,帮她把高跟鞋脱下来。她的脚趾上也涂了红色指甲油,衬得脚背雪一样白皙,周自恒忍不住伸手触碰。

  他的手指指腹带着薄茧,触碰为明玥带来微微的酥麻,实在是有些痒,明玥“咯咯”笑了起来,足弓绷紧,但她却没有把玉足藏起来,反而伸到了他的衬衫边际,反复磨蹭。

  这是一个充满暗示性的动作。

  白色的衬衫与她的脚上的丹蔻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玥不是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她非常清楚,在这段动作之后,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

  因此,尽管她动作大胆,脸上却不由自主地飘上了红云,长长的睫毛不停地颤抖着。

  周自恒就在此刻握住了她的小脚。

  事到临头,他还有心询问明玥:“你晚上在房间里吃了什么?”

  明玥未解其意,却老实回答:“吃了一碗汤圆,还吃了一个苹果,和几个巧克力。”

  啊,高热量的巧克力,那一定能维持高昂的体力值。

  周自恒心里说,面上却只是如常。

  而明玥不知他想法,她在此时想起白日偷吃苹果的羞囧,补充说道:“周周,我已经不饿了。”

  可他开始饿了。

  周自恒不想与她虚与委蛇,他弯下腰,将明玥打横抱起,同她开门见山道:“那你准备好了吗?”

  他将落地灯按熄,再将销金玉钩撤下,红色纱帐有如水面蒸腾的雾气,将一方天地遮掩。

  周自恒按着她胸前的暗扣,亲吻她的耳尖:“我要解开你婚纱的扣子。”

  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更不是询问,他对明玥势在必得,到了今时今日,他不准备给明玥留下任何退路。

  好似洪水冲垮堤坝,波涛翻天覆地,周自恒恪守朴素的贞洁观多年,而今恰恰时机成熟。他急切地需要一场鏖战,以丰盛的果实抚慰他多年的荒芜。

  而明玥恰是这场战役里最璀璨的珍宝。

  明玥任由他解开她的扣子,这条婚纱她穿上的时候颇为费时费力,但周自恒却只用了极短的时间,就已经占据了她全身的高地。

  他脱下这条婚纱,极具技巧性,而他与明玥,更是用了百倍的热情与手段。

  透过那一层销金帐,红色喜烛光芒盛放。火苗炙烤蜡烛,滚烫的烛水不绝一般流淌。周自恒的指尖与薄唇也仿佛带着火星,明玥只能以水珠浇熄花瓣上的灼烧感。

  肌肤接触已经多次,而真枪实战确实是头一遭。

  周自恒带来的前戏冗长而细致,他心中怀揣着急切,却也顾忌明玥是初次,动作轻柔地像是羽毛一片片掉落。

  直到明玥在某一个瞬间弓起了腰肢,掀起惊人的弧度,周自恒吻住她的红唇,缓慢却又坚定地进入花丛。

  水流缓解撕裂的疼痛,明玥体会出他的良苦用心——他不停喘息,额角落下的汗水汇聚在她的前胸,此情此景下,他还能用细密而缠绵的吻安抚她。

  明玥主动抬高了腰,用双腿勾缠着他的腰窝,她不停地叫着他“周周”,却又在他不满足的深顶之下改口,一声声唤他“老公”。

  如同春藤在风中招摇,缠住了大树。

  细细密密的叶片和枝条给予周自恒沉沦的快感,叫他无力挣脱。

  他低头吻住明玥,与她十指紧扣,对戒完美契合,而他们彼此之间,也终于融为一体。

  周自恒终于体会到,为何君王不思早朝,为何书生怀念狐妖,为何士子长叹苦短。

  于他而言,答案只有一个——

  大概都是月亮惹的祸。

  ——end

  《都是月亮惹的祸》

  by11点要睡觉觉

  2017年7月26日

  作者有话要说:结尾点题(点头)

  完结撒花!!!收藏一波作者吧,微博11点要睡觉觉,番外休息两天不定期更新。

  接档新文《田螺姑娘》,预收已开,可以点进作者专栏收藏。

  任蔚桓是一位不受宠的皇子,朝觐贡品分到他的手里,就只剩下一颗不值钱的宝螺,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这颗宝螺里,真的住了一位田螺姑娘!!!

  论一位皇子如何走上人生巅峰。

  论一个田螺姑娘如何修炼成精。

  甜宠。

  请收藏本站:https://www.mfbqg.com。笔趣阁手机版:https://m.mfbqg.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