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火中取栗(2)_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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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火中取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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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85565第二天,林初戈被一通电话召去方苓父母的家。

  方苓虽未婚,搬出来独住已有六年,最大的原因是父母逼婚。从她大四实习起,母亲就整日逼问她有没有对象,仿佛她成年已久还未婚让双亲脸上蒙羞,而今年近三十无男友足以判刑入狱。

  陈词滥调嚼了几百遍,母亲没说腻,方苓听得都腻,腻得耳朵要流油。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情人,她斜眼看看老父亲,妻奴只会帮腔,不会替她这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想想。

  方苓心灰意冷,歪倒在浅灰色小沙发上,只盼着母亲快点撒完气,好回家睡大觉。

  程蕙兰骂累了,歇口气喝口水,待想继续冲女儿喷唾沫星子,忽听门铃声响起来,连忙支使丈夫去开门。

  望见好友走进来,美是美却无精打采,方苓忍不住抽搐嘴角,程蕙兰女士真可怕,骂她也罢,还殃及无辜。

  她支起胳膊,借着手臂的掩饰对林初戈做口型:“白。”

  林初戈心下了然,想是那位白先生恼羞成怒,向程阿姨告状。

  林初戈正想牺牲自我,开口转移战火,程蕙兰就不轻不重地放下水杯:“初戈,你干嘛跟着方苓瞎胡闹”转脸瞪女儿,愤愤道,“一定是你撺掇她”

  林初戈抿嘴浅笑:“阿姨,不怪方苓,是我想相亲没人介绍,她没空我就去了。”

  程蕙兰常在心里念着亡友女儿的人生大事,想帮她说媒又不便开口,经她主动提起,不由喜笑颜开:“你想找什么样的”

  “你能帮她找什么样的你认识的不都是一些又老又丑被人嚼过的甘蔗渣吗”方苓憋着一肚子火气,再也按捺不了,“妈,你见到个单身女人就要做媒,还当什么白衣战士,不如买块铁皮写几个字,挂在门前开婚姻介绍所。”

  一番话将刚熄灭的怒火再次引燃,程蕙兰心头火焰蹿起数丈高,气得横眉怒目,脸红得像三伏天的太阳,浑身乱颤,抖似筛糠,大步迈到方苓跟前,抬手就想给她一耳光。

  方苓一惊,坐起身趿上拖鞋,磕磕绊绊往后退了几步,身后是雪白的墙壁,无路可退。所幸程蕙兰被林初戈和父亲拉住,没法上前。

  她手掌撑着墙,怔怔地看着母亲,须臾,不怒反笑:“你想打我因为一个外人我嫁不出去还真是罪该万死。”

  程蕙兰冷哼一声,眉毛一耸道:“知道就好,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结婚你没对象别人还要说我耽误了你,不关心你,笑我程蕙兰养的闺女没人要”

  三观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同长辈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怄气。

  林初戈闭嘴不言,走过去拉着方苓的手臂,按住她肩膀让她在一把黄花梨木椅上坐下,然后另搬来一把椅子,临她而坐,向方苓使了个眼色。

  方苓会意,僵着脸靠在椅上,缄口挨训。

  训话持续到晌午,程蕙兰骂过瘾,两人才从方家出来去附近的饭馆吃午饭。

  店内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光顾,疏落地摆放着几张桌子。点的几道家常菜很快就端上桌,二人埋头吃饭,吃得差不多时,方苓突然问:“莫行尧那混球惹你伤心了”

  林初戈摇摇头,垂手放下筷子,抽出两张面巾纸擦拭嘴角:“没有,他很好。”

  “那你怎么蔫头耷脑的”

  “这么明显”林初戈摸了摸脸颊,笑得有些苦涩,“我的脾气你也清楚,他呢,什么都憋在心里,从来不主动告诉我,全凭猜,但我始终猜不透他的心思。”

  他们之间横亘了十年时光,人心会变,她摸不清他的态度,他对她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出于从前的感情。

  方苓吊高唇角笑了笑,不咸不淡道:“你不是说最喜欢他这种性格么”

  “是喜欢,但有时候也挺讨厌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许能撬开他的嘴,听他吐出几句真言,可他天生锯了嘴,只会生闷气。”

  瞧她闷闷不乐的模样,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付了饭钱,拽着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苍苍得好似水泥地,雾霭蒙蒙,云缝里渗不进一丝日光。昨夜下过雨,地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水迹,空气中氤氲着湿冷透骨的凉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别人家的女儿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沟油,找不到合适的油桶来接,只好冲进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

  方苓唉声叹气,揾了揾脸颊说:“宁缺毋滥,可我妈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过,我有存款有工作,长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些长舌妇说一个人容易寂寞空虚孤独,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没空无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宁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还要伺候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戈说:“我能理解。”

  经过一家奢侈品牌的门店时,方苓一眼相中橱窗后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展示的浅驼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摊货与名牌货混搭,宗旨是“看上就买”,被程蕙兰臭骂一顿心情正不愉,便拖着林初戈踏进店内。

  店内亮堂宽敞,顾客寥寥可数,正中央站着三个女人。

  有人因长相瞩目,有人因服装惹眼。曲天歌则是后者,穿一件深红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绿色围巾绕着脖子缠了几圈,仍旧垂到膝盖。

  方苓却步不前,喃喃道:“红配绿”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说起好话:“红配绿,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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