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感官废人_我跟霸总抱错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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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感官废人

  时钟一分一秒流逝,林翰望着成竹在胸的程萝,感到度秒如年。

  他沉声问她:“你想怎么样?”

  “一千万。”程萝放下手机,干脆利落地提出价码。

  林翰双瞳猛缩,意外变成了震惊:“你——”

  那一瞬间,他有些语滞。愤怒、疑惑、彷徨在心头百感交集。

  一千万。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好像让林翰和程萝瞬间角色对调。林翰甚至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受到欺骗的人。

  他问:“这么长时间,你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钱?”

  “不然呢?”程萝知道,自己又精准地找到了林翰的痛点。那么,她就捉住这个痛点猛戳:“除了那几个臭钱,你自己说说,你身上还有什么闪光点?”

  林翰哑然。

  从前的程萝没要过他一分钱。他给她买条项链,她都要攒一个月的工资,还一份礼物回来。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程萝。

  半晌,他粗粗出了口气,拿出手机转账:“我身上没那么多现钱,先转八百万给你。”

  程萝若有似无地瞥了眼他的手机,故意激他:“高不可攀的林家二少爷,手头居然连一千万都拿不出来?骗鬼呢?”

  这话着实戳在了林翰的痛处:的确,他们林家是高不可攀的。可是林家七成资产都在他父亲林山河跟哥哥林瑞阳手里,而他自己,不被信任。

  林翰咬了咬牙,太阳穴处有微微凸起。他气冲冲站了起来,把手机甩给程萝:“是不是骗鬼,你自己看!”

  程萝从容地接过来。

  林翰在桌旁绕了半圈,伸手掏烟,噙在唇边想点燃。侍者走上前制止他:“不好意思先生,这里不可以抽烟。”

  “吸烟区呢?”

  侍者抱歉地摇头:“没有吸烟区。”

  “操!”林翰爆了句粗口,把打火机扔在窗台上,回到座位坐好:“看见了吗?有一千万吗?”

  程萝啧了啧舌:“丢人现眼。”

  这话从贫门子弟嘴里说出来,的确可笑。

  然而,她眉眼犀利,说出来的话掷地有声,不像是个穷人家的,倒像是——倒像是巨贾家的孩子,家里富可敌国,什么二代都入不了眼的那一种。

  林家的背景在这里算是数一数二了。但林翰也参加过那种极高端圈子的聚会。他在里面……的确说不上话。

  程萝的语气,像极了那个圈子里的人,让他有些窘迫,甚至不寒而栗。

  他深吸一口气,给她打款:“程萝,我不相信你是这么阴狠毒辣的人。我知道你难受,你跟我哭一哭,闹一闹,行吗?别互相伤害了。”

  他话还没说完,程萝手机传来叮的一声。八百万到账了,不多不少。

  “这不叫互相伤害,这是我,单方面,虐你。”程萝拿着手机站起身,轻蔑一笑:“林翰,我不同意分手,你不乐意。我同意分手了,你还是不高兴。你看看,你自己有多贱。”

  言罢,她转过身,把抹胸短裙外的小罩衫脱下来扔到一旁,又伸手解下绑丸子头的发带。

  葱白的手指穿过栗色长发,发梢微卷,柔柔泄在腰间。

  她的动作婀娜窈窕,一气呵成,只是简单的衣着和发型的变化,却让她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同了。

  廉价连衣裙都盖不住的高贵,旁边的侍者都看直了眼。

  程萝拎起提包,睨他一眼,转身离开:“谢谢你的钱,我得去买身好看点的衣服了。至于你跟韩梦恬的好事,等着上头条吧。”

  林翰像是心窝被人重重捣了一拳。他猛地从座位弹起来:“程萝,你什么意思,封口费我不是给你了——”

  “我什么时候说这八百万是封口费了?这是分手费。”程萝淡然一笑:“看来你不仅贱,智商也有问题。”

  连一旁的侍者都没忍住,低头笑出声来。

  林翰咬了咬牙,太阳穴立即现出凸起:“如果说些难听的话就能减轻点你的痛苦,我愿意让你骂。但是程萝,钱你已经收下了,不能再干这种缺德事儿!”

  “抱歉啊林翰,我打落生那天到现在,就不知道什么叫痛苦。我的人生,只有爽跟不爽两种情绪。”程萝满意地勾了勾唇角:“譬如说现在,看你被气得半死,我非常爽。”

  说完,她拎着提包,风情万种地消失在拐角。

  林翰气得直哆嗦——他居然让一个小丫头给耍了。

  他抄起酒杯,重重砸在墙上。

  走廊里,程萝拿出手机约了辆车,顺便瞥了一眼那十几条未读微信:

  【晚上参加宴会的礼服你怎么选的,瞎了你的狗眼了?】

  【赶紧给我联系D家,换一条长裙。】

  【还有,我强调了一万遍要冷色调,真不知道经纪人从哪把你这个色盲挖来的。】

  【程萝,你死哪去了?】

  【我自己联系了D家那边,你五分钟以内再不出现,给我卷铺盖卷滚蛋!】

  消息全部来自韩梦恬,那位所谓的“爽文女主”。她的设定是个暴躁公主病,按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看谁不爽就撕谁,有仇绝对不过夜,身边人还得捧在手心里宠着她”。

  听着挺爽的,可接触起来,不就是个炮筒子么?

  程萝冷哼,直接删除拉黑一条龙。

  她下巴微扬,不疾不徐地往电梯间走。身体大概还残留着些原主的情绪,不经意间,一滴泪滑过脸颊,湿凉的感觉四散开来。

  程萝没有伸手去擦,倒觉得流泪的感觉很新鲜。

  实际上,在穿越之前,她活了22年,不仅从没流过眼泪,更是很难感受到常人最基本的“喜怒哀乐”。

  用直白的话说,她就像个感官废人,就像上帝将她所有的情绪都调低了音量。面对这世上的生死离别,她什么都感觉不到。甚至在母亲的葬礼上,她都没能流出一滴眼泪。

  多巴胺分泌不足,这是一种疾病,让她心如止水。

  可自那一刻开始,她的父亲、亲人,却只把她当个怪物——她不会伤心、不会难过,甚至不会笑。

  但她并非对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毫无知觉。

  她可以非常非常清晰地感知到“爽”与“不爽”的界限。就像生来带着系统,她可以十分清晰地用量化的标准,来判断一篇小说究竟是爽还是不爽。她甚至能给它的爽度打出极其精准的分数。

  就像方才折腾林翰这一遭,她至少可以给自己打个85。

  所以她才这样热衷于看爽文。

  爽文,是她感受这个世界的最后途经。

  而如今,她自己穿成了爽文的种子选手,不大杀四方,不是浪费了这个机会?

  手撕完渣男,她下一个,就从韩梦恬入手。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这一楼层。电梯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弓着身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程萝从原主的记忆里挖出一个人——风投圈的金笔杆李鸣山。当年林翰为了能在林家有立足之地,曾经花重金想请他给自己作一篇报道。结果,林翰连李鸣山的助理都没见着,活吃了一个闭门羹。

  而如今,李鸣山却卑躬屈膝地走出电梯,替身后的人伸手挡住电梯门。

  这么难伺候……何方神圣?

  程萝淡淡眨眼,抿掉眼角的泪水,朝他身后看了过去。

  盛夏,那人却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西装,衬衫领口微微敞着,没配领带。棱角分明的侧脸、薄薄的唇、挺直的鼻梁,还有一双墨黑的眸子,透着些许锐利。

  他步子很大,带着一身的狂妄走了出来。他对李鸣山的殷勤熟视无睹,仿佛任何人恭恭敬敬臣服在他身边,都是理所应当的。

  可下一刻,擦肩而过时,他却微微偏头,撞上了程萝的目光。四目相接处,像是有什么东西微微发酵。

  程萝没作停留,径直迈进电梯。

  电梯门阖上前,李鸣山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段总,这边请。”

  程萝坐车到市中心,挑了一套自己常用的妆品,仔仔细细上了妆,又坐车到韩梦恬下榻的酒店。

  今晚七点,海涯会所商务厅有一场慈善晚宴,韩梦恬的经纪人托了一圈关系,把她们家小花安排给了一位大佬当女伴。韩梦恬在微信上发飙,就是为了一会儿出席要穿的那件礼服。

  已经六点钟了,该出发候场了。

  程萝坐电梯到了顶层,离韩梦恬房间还有老远,就听到她在里面抱怨:“程萝那个死丫头,到底死哪去了?居然让我自己联系了D家,她是没有手机还是没有嘴?她长那张嘴是吃屎的吗?”

  紧接着,是她经纪人的声音:“好了,你再忍忍吧,让主办方听见,又该有人黑你了。”

  韩梦恬咆哮道:“忍?怎么忍?穿着这件湖绿的裙子出去吗?你跟我开玩笑呢吧?”

  经纪人也有些急了:“那你说怎么办?联系不上程萝,D家的人也不来,你叫我怎么办?”

  韩梦恬蹬掉高跟鞋:“反正我不穿这件出门,打死也不穿!等不到D家的人来,你让程萝去给主办方跪下,求他们把我顺位往后压。”

  “你能往后压,人家段总会等你吗?你又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主,他动动手指头,娱乐圈都得抖三抖。”

  “正因为是他,我才得要求更严格。总之,裙子不来,我不会出去的!”

  听到这,程萝冷哼一声,一脚踹开韩梦恬的房门。

  咚的一声,韩梦恬吓了一跳,一嗓子叫了出来:“啊,死丫头,你干嘛?”

  程萝满目轻蔑地走上前,顺手拿起旁边的一杯橙汁,哗啦一下泼在韩梦恬的湖绿色礼服上:“就这一件,没别的,你爱穿不穿,爱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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