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那个家伙,好眼熟啊!_抗战之不灭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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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那个家伙,好眼熟啊!

  这样的场景,其实已经不止一处。

  深蓝色的遗体,几乎遍布整个战场。

  明毓几乎是颤抖着用尽所有力气才能按动快门,她要把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传回北平,传遍全中国,告诉四万万同胞,在中国的北方,有这样一群人,在为中国拼命。

  这,就是她不惜命也要冲上战场的原因。

  刘浪虽然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寻找日军上,但其实也有一部分注意力放在身后的这个倔强小女子身上。

  小记者是倔,但她有勇,有属于中华之族的勇,从她的身上,刘浪看到了书中曾经记录过的那些人的影子。

  中日两国之战,中方无论从经济还是科技或是士兵训练,都处于绝对的劣势,甚至还有不知多少意志软弱的人选择了苟且偷安,如果没有那些勇敢的人站出来,那这场战争,是无论如何也拖不到八年之久的。

  漫长的八年,把整个日本本土都拖的快吃土不说,甚至把他们逼急眼了,还跑去捅了牛仔后座一刀,最终的结局自然是被工业化已经无比发达的牛仔打进了地狱。

  只能说,那是个悲剧。

  但让日本人品尝这个苦涩的真正缘由,却是中国,有着这么一帮勇敢的人。

  小记者,有着他们应有的模样。

  刘浪能感觉到小记者的悲伤,但他却没有抚慰,不是没时间,而是,做为战地记者,她必须学会不怕死的同时,还得学会接受残酷。

  这,就是战争。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争。

  。。。。。。

  这场夜袭战打到现在,其实胜负已定!

  日军虽然还在顽抗,但在这样的夜晚,他们的大炮无法进行支援,他们的指挥官更不敢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兵进行支援,必须要等到天亮。

  合计两处高地的一个整编步兵大队的近千名士兵,其实命运已经注定。

  负责指挥这一处高地作战的217团团长王长海这会儿正拎着大刀四处踅摸。

  他的周围,最少聚集着半个步兵排的士兵,一手提着大砍刀,一手握着驳壳枪。

  贵为团长,他也是率领1000兵力“敢死队”的队长,别说是他,就是少将旅长赵登宇,为了这次夜袭战,也亲自拎着大刀片子上了一线。

  只是,这会儿王大队长有些恼火。

  刚开始厮杀的时候日军还比较多、反抗也比较强烈,顾不上自家团座倒也正常。

  可是现在,他们与剩余日军的比例已经差不多是二比一以上了,哪还能让团座亲自涉险?

  再说,哪个士兵在看到自家团座就在身边能不玩儿了命的杀敌?

  特么的,当初自愿加入大刀队,不就是想要提着脑袋去挣点儿军功么?

  现在团座就在身边,这会儿不表现,还等啥时候表现?

  拎着大刀转了两圈儿都没能逮着一个对手的王长海回身一脚踹在紧紧跟在他身边的警卫员何大头后座上,怒声骂道:

  “你特娘的!老子让你来过瘾来了?咋特么非跟老子抢?你就不能自己去找几个鬼子砍?

  多长时间了?老子找上一个,你特娘的就砍一个,咋?想证明你比老子强?你比老子适合当团长?!

  现在还特娘喊了这么多人守我旁边,让他们都给老子滚蛋,去给老子杀鬼子去。”

  何大头捂着后座往旁边躲了躲,大眼皮往下一耷拉,瓮声瓮气的说:

  “团座,啥功劳啥的我不知道能换啥,也不稀罕;不过来之前团副说了,要是我没保护好团座,让团座少了一根毛,就毙了我,我还没娶媳妇儿、没生儿子,我可不想死。。。。。。”

  战局已经逐渐明朗,战士们内心的压力自然也小了。

  也正因如此,何大头才有机会说这么多的话。

  当然,他还真不是耍贫嘴,而是认真的。。。。。。

  打从他第一天报名参军,问他为啥当兵的时候,他给出的答案就是:

  当兵有军饷,攒钱娶媳妇儿!

  王长海瞬间一脸黑线。

  特娘的,啥叫少了一根毛?老子昨天刚剃的秃子,本来就一根毛都没有好吗?

  似乎是猜到了自家团座心里的想法,何大头紧跟着又补了一句:

  “团座,你这脑袋刮的锃亮,是怕鬼子瞄不准吗?”

  “瞄你大爷!”王长海怒骂一声,抬腿又是一脚。

  对于自己这个性格憨直,往好听了说叫“实在”,往难听了说就是个“二愣子”的警卫员,他实在是有些哭笑不得。

  这小子直肠子,不会拐弯儿,说话更是不经过大脑。

  每次带他一起去旅部开会,王长海都得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老老实实的跟战马待在一块儿,生怕这个二愣子闯祸。

  可即便如此,何大头还是有一次在旅部门口跟人家旅部的哨兵打成一团,差点儿没让人家当场给毙了。

  要不是他保着,为此还被旅长赵登宇给痛骂了一顿,这小子至少一顿鞭子是躲不过去的。

  而原因,就是因为他想找人家哨兵要点儿好草料喂马……

  可是,愣归愣,这个何大头的身手绝对没的说,从小被送到道观,学过几下子,而且天生力气大,左右手两把大刀硬是能抡出风车的感觉。

  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听话,而且只听王大团座的话,指哪儿打哪儿,绝不含糊。

  就这场夜袭战,光是死在何大头手下的日军士兵,就有七八个之数。

  试问,这样的兵,谁不稀罕?

  既然稀罕,虽然这货楞的不行,王长海也是空有上校团座之威,却是拿他没多少办法。

  干脆不再和这货斗嘴,扭过头仔细观察战场,打算着那地方日军多,就带上身边这二十几号人杀向哪里。

  不是说人多势众给了老王底气,而是警卫排拥有的那十几把驳壳枪,正宗的德制的二十响一旦开火,在一百米的距离内,就相当于好几挺轻机枪同时集火。

  在这样白刃战的战场上,妥妥的神器。

  “咦?”王长海突然瞥见一个身影。

  一个高大威猛,一刀重若千钧的劈下,引得一名日军慌的不行举起三八步枪格挡,却不料刀光猛然一偏,就那么势若破竹的一划拉,日军的手掌就此硬生生被斩断的身影。

  “那个家伙,好眼熟啊!”老王目光微微一凛。

  那一刀,真的,好特么快,又好特么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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