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 第七十章_一品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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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 第七十章

  [笔迷楼]

  哪怕死鸡磕破了头,还是没能救到老毛子。

  老毛子被带来军营的第三天就死了,绝食。

  他真的做到了宁死也不接受大禄人的治疗,任凭死鸡再怎么哭求,还是紧咬牙关。

  本就油尽灯枯的身体迅速衰败下来,等到第三天早上死鸡照例想去劝他吃早饭时,一摸,身子都凉透了。

  洪文他们以为死鸡会哭得很惨,可他竟意外冷静,沉默着替老毛子收拾好遗体,连同那身破烂衣裳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骨灰和碎骨头渣子都撒到河里,眨眼就被翻滚的河水吞没,裹挟着流向不知名的远方。

  据说河流的尽头连接着大禄和沙俄。

  王西姆小声对洪文说:“他说老毛子做梦都想回家,只是回不去了……这条河会流经他的故乡,这么着死后还能再看一眼。”

  洪文问为什么回不去,王西姆说那块早就是战场,都被踏平多少遍了,冬天落的雪都是红色的。

  被浸透土壤的积血染红的。

  康雄听说后来看了眼,站在河边沉默良久,“倒也是条汉子。”

  那老毛子生前就在骂骂咧咧,最终果然以死明志。是块硬骨头。

  王西姆有些诧异,“将军不恨他?”

  老毛子死之前骂得最凶的就是这位主帅,言辞之腌臜、激烈难以想象,让人听了就想撸袖子揍人的程度。

  康雄笑了下,表情很复杂,“我忠于我的国家,他忠诚于他的沙皇,各为其主罢了。”

  如果没有战争,或许大家都是住在这一带的朋友,上山打猎时没准儿也能搭把手……

  可惜没有如果。

  王西姆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康雄看了看对着河面怔怔出神的死鸡,问了个跟刚才王西姆差不多的问题,“恨我不?”

  如果不是他执意命人把老毛子带来,至少还能再苟延残喘一个月。

  死鸡抄着袖子蹲在河边,两眼发直,黑乎乎的棉袄让他看上去像一坨发霉的大蘑菇,过了许久才摇摇头。

  他简直不知道该恨谁。

  好像最应该恨的是他自己。

  如果不是起了坏心思,也就不会被捉;如果不被捉,也就不会连累爷爷……

  可爷爷又为什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自己又为什么会再次变得举目无亲?

  十二岁的他怎么都想不明白。

  康雄在他旁边坐下,伸手掐了掐他细得突出骨头的脖颈,“以后就跟着我吧。”

  他粗糙的掌心微微发烫,烫得死鸡狠狠打了个哆嗦,然后也不知怎的,眼眶迅速湿润,哗啦啦开始掉泪。

  憋了一整天的眼泪如滂沱大雨,伴着撕心裂肺的哭声滚落。

  死鸡哭得眼都肿了,康雄等他哭完才道:“你得学汉话。”

  死鸡打着嗝点头。

  死鸡以前就经常来军营贩卖柴火、猎物,很多人都认识他,如今正式蜕变为在册杂役,很快就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

  几天下来,人就白胖了,脸上也多了点对未来的期许,偶尔还会跟着大家傻乎乎的笑。

  不过汉话一直学得不好,他舌头好像天生比大禄人多几道弯,一开口就蛇一样抖动、弹跳,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他自己急出一身汗。

  相较四季分明的中原,这片极北的黑土地实在太过慵懒,立夏之后才磨磨蹭蹭进入春天,空气中多了点暖意,沉默了一冬的大山迅速复苏,仿佛一夜之间披上绿衣。

  洪文不止一次被一天一变样的野草们震惊。

  他开始频繁跟大家进山,然后迅速被里面丛生的药草、蘑菇等野物迷花了眼。

  太多了,如此富饶,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他好像有点明白这片土地为何“懒惰”:它就像一个祖宗八代都是土财主的纨绔,自家过分富有的实情实在令人提不起进取之心……

  不光人活泛,山林中的野味也活跃起来,时不时从高高的草丛中蹦出一只兔子、飞出两只野鸡,遮天蔽日的树冠里也不知藏着多少知名的、不知名的鸟儿,都叽叽喳喳叫着。

  密林深处有数不尽的生机,宛如与世隔绝的另类世界,无数花草在无人的角落沉默而欢快地抽芽、绽放、凋零,悄然完成生命的轮回。

  虽无人观赏,但它们亦乐得自在。

  本来美丽这种东西,就不是为了取悦别人。

  因下过一场雨,林中蘑菇呼哧呼哧冒个不停,康雄每天都组织人进山训练,回来时顺道采蘑菇解决生计,就很一举两得。

  因蘑菇太多,伙房最近就非常热衷于为大家烹制本地特色菜:野鸡炖蘑菇,恨不得十天里二十顿饭都是这个,早起还能用蘑菇鸡汤泡饼子吃。

  平心而论,这道菜有荤有素确实好吃,蘑菇是时鲜,野鸡崽子炖得稀烂,香醇浓厚一锅汤下肚,除了鲜还是鲜,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都跟着叫舒坦。

  可就算是天鹅肉也不能天天吃啊!

  康雄偷偷来找洪文,说自己嘴里疼,晚上也燥热得睡不着觉。

  洪文给他把脉,脉象滑数,又见他面色赤红嘴唇发干,大致有了主意,“张嘴我看看。”

  结果一看就乐了,红通通的舌头上一片黄腻腻的舌苔,连带着牙龈上长了好几个大火疮。

  “吃上火了!”他笑道,“我给你开个凉膈散,吃两幅就行了。这两天可以用苦菜蘸酱吃,偶尔泡点金银花或是婆婆丁,清热败火。”

  康雄咳嗽几声,捂着嗓子说疼,“是不是整天吃鸡吃得?”

  还真就是,洪文一边写方子一边道:“一般来说,鸡肉性温,是比较好的滋补食材,吃起来四平八稳。但如今春日本就气燥,人体三焦易生火症,需要稍微压一压;且将军您本人火气上涌,天生更适合吃鸭肉等偏凉性的食材,如此内外交加,体内自然就烧起来了。”

  康雄猛拍大腿,气急败坏,“老子就说让他们换换样儿换换样儿,死活不听!”

  行伍中的伙头兵只管把人喂饱了,哪儿有几个在乎什么花样!

  洪文大笑,刷刷写了川大黄、朴硝、甘草、薄荷叶等几味药材,又细细说给康雄听。

  康雄大手一挥,“我也不懂这个,听了就忘,洪太医你只管看着办就好。”

  洪文正色道:“懂不懂是你的事,说不说是我的事,咱俩各干各的,互不相扰。”

  康雄一愣,复又大笑,“哈哈哈,这话说得好!”

  “不过康将军,您得少喝点酒,对肝不好。”洪文劝道。

  北地苦寒,打仗时尤为艰难,军中上下多有以烈酒驱寒的习惯,时间久了,难免损伤肝脏。

  康雄听罢,挠了挠头,诚恳道:“这个却是有点难……”

  洪文笑道:“事在人为嘛,养好身体才能长久保家卫国。”

  康雄砸吧下嘴,“尽量吧。”

  两人正说话呢,忽见洪崖突然推门进来,满面兴奋道:“快出来看天光!”

  天光?

  洪文探头一看,心神俱震。

  但见漫天皆是霓虹,光芒万丈直贯霄汉,那光芒五彩斑斓,尽是人间画师难以调和的绚烂色彩,似烟雾,如霞光,像春风吹拂下的牛毛细雨,又像清澈溪水中浣的纱,在高高的穹窿之上悄然浮动。

  好似天神抖开的纱帐,以苍穹为底,星河为幕,包揽整片天地。

  所有人都陷入强烈的震撼之中,仰着头说不出话来。

  世人在形容工匠手艺高超时总爱说“巧夺天工”,可只有真正亲眼见过之后才知道,天工造物何其精妙,人力岂能比拟其万一?

  饶是见多识广的洪崖也久久不能回神,良久才感慨道:“早就听说极北之地偶有霓虹天降,铺天盖地,只恨不得一见,今儿总算开了眼界。”

  洪文只觉脑海中一片空白,似乎有许多话想说,可到了嘴边却又暗恨言辞之苍白乏力,难以描绘其壮美之万一。

  最后,千言万语都汇成一句话:

  “可惜长公主不得见!”

  立夏过后,都城望燕台的人们再次迎来忙碌的宴会季节,太后也时常召集各路命妇、贵女们进宫说话,听她们说外面的见闻。

  嘉真长公主为尽孝道,初始也时常出席,不过几次过后就兴致大减,勉强去坐一坐就走,回来总是恹恹的,什么都不爱做,只一味盯着窗子上挂着的柳枝篮子发呆。

  这日她又提前离席,刚进正房就看见桌上端端正正摆了个鲜嫩柳枝编的小篮子,碧莹可爱,中间又点缀着朵朵鲜花,颇有野趣。

  她先是一愣,继而心头升起狂喜,再开口时声音都微微发颤,“这是谁送来的?”

  旁边拿着鸡毛掸子干活的小宫女笑道:“回禀公主,是奴婢做的,公主瞧瞧可还喜欢?”

  她是今年才分过来的,十分仰慕嘉真长公主为人,因见她总是盯着个枯枝篮子郁郁寡欢,便悄悄去琢磨了构造,暗中编了一个出来,想叫这位公主欢快些。

  刚涌起的喜悦瞬间破灭,一如阳光下的皂角泡沫。

  随后进来的青雁听见了,脸色登时一变,上去对那小宫女道:“谁许你胡乱往公主房中放东西的!”

  那小宫女见说,吓得脸色都变了,忙请罪道:“奴婢该死,奴婢……”

  “罢了,你骂她作甚!”嘉真长公主摆摆手,兴致缺缺地瞧了瞧那柳枝篮子,又随手搁到一边,“她也是一番好意。”

  方才乍一看好像一模一样,但细细一瞧就看出分别。

  终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青雁这才罢了,又警告那小宫女几句,这才亲自过来给嘉真长公主端茶递水,“公主别心烦,奴婢才刚听说陛下要往东北大营派遣天使,一来慰问将士们,二来也是对小洪太医的嘉奖,您看是否有什么书信要带的,不如早写了去。”

  天使就是去外地传旨的人,可能是皇帝的心腹太监,也可能是点名指认的钦差,意为“传达天子圣意的使者”,一般不会轻易出动。

  嘉真长公主眼睛一亮,旋即又飞快黯淡下去,懒懒道:“也没什么好说的……”

  说了又如何?左右也见不到,倒不如不说。

  可她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突然坐直了,语速飞快道:“你方才说,皇兄要派遣天使?”

  见她终于来了兴致,青雁忙道:“是呢,说过几天就走,好像随行车架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嘉真长公主的眼睛越来越亮,里面仿佛有火在燃烧,她忽然跳下地,飞也似的往外去了。

  “公主您去哪儿?!”青雁在后面追。

  “去找皇兄!不用跟着了!”嘉真长公主越走越快,最后几乎跑起来了。

  天使,天使!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怎么能没想到!

  天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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