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8年前的旧文,搬来纪念)_我要逆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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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8年前的旧文,搬来纪念)

  原以为到这里,便可携手游遍芳丛。可是他错了。对于家族恩怨,江湖执念太深太深。

  原以为至此,便可与那个人执手与共,却原来梦一场!

  后来,江湖以对手的身份转身,执意与他展开一场较量,亦是一场博弈。从此,江湖便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隐隐绕绕。面对江湖层出不穷的心思,精心设计的方案,他总是能一针见血,针砭利弊。其实,她的心思他都懂。他怎么能不懂呢?他们是何其相似!

  以

  再后来,她又去找他,却见那个人早已是家庭事业双丰收,其乐融融。

  谁谓河广?曾不容刀。

  一个人的一生当中,总会遇见某个人。会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特例。然后,在岁月流逝中,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变成你的原则,成就你的习惯,

  再见江湖时,却是一场风花雪月的花事。花事渐了,映入眼帘的却是江湖的临窗轻身。

  不过一个翻转,她的整个世界就被颠覆了,游戏规则不在掌握在自己手中。轻身,却唤醒了自己的坚韧与不甘。于是,不再沉沦,不在落寞,不再绝望。希望,在心

  前记:第一次读现代都市小说,《我要逆风去》by未再。没有太多期待。只是静静的去看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同样,也是第一次很认真的去写一篇关于爱情关于奋斗关于仇恨的书评。虽不至好,但却是心之所至吧。

  此去经年,也许那个人早已成了她心底的刺青。一直青着,一青多年。

  后来,承受着众人的唾骂与白眼,生下两个孩子。

  第三章

  成为你生命中的牵挂。江湖之于徐斯便是那某个人。于是,他褪去了昔日的浮华,开始沉沦,沉沦于她的气质,她的坚韧,她的高傲,她的尊严。愈陷愈深。

  美人何以恨倾城

  相知者,方得执手与共。

  二十多年后。

  每

  黑龙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那时,她叫丫头。

  第一章

  只是,当那个铁石心肠的男人猝死后,她的心里是否真的高兴?恐怕不是吧。

  上海。昏暗的天,黄色的水。

  果然,两年后,她回来了,从海上来。他淡然,但是仍掩不住眼睛了的喜悦。有些缘分,注定会碰头。哪怕,一左一右,绕地球一圈,也不会走失。就像玫瑰,拥抱沙丘,不管熬过多少关口,总会与爱长流。

  初遇江湖时,她是充满了东方风情的活芭比娃娃,满满都是父亲的宠溺。

  二十多年前。

  “我就是神!”

  头与小荣初见。一个是村民的女儿,一个是下乡的知青,一个淳朴美丽,一个体贴大方。二人你情我愿,你侬我侬。本以为几年后,会随着他到城里生活,幸福美

  徐斯,天之骄子,商业先锋。

  “你相信神吗?”

  丫头只身投奔小荣。千山万水,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可映入眼帘的小荣却已成为了别人的新郎。仍是不相信。可面对他时,却一句也问不出来。是爱之深么?一夜缱绻,留下的不过是遗恨。她的爱情,约莫快死了。

  第二章

  一年?两年?不曾想到那个人对她,寻寻觅觅,以至惨惨戚戚。是欣慰,是悸动,还是无奈?面对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家族仇恨,不过是一场叹息,一滴清泪罢了。

  中长成一双翅膀,让生命在万般挣扎后,决意要学蚕蛹化茧成蝶,渴望为生命的抛物线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作轨道。从此,逆风而行,坚定并骄傲着。

  相似者,相知;

  从心悸到情浓至情殇最后到心死。原来啼笑皆因缘,不过一场唏嘘罢了。

  一个机会,赔上服装业大亨千金的全部骄傲。她就差双膝一软,那个男人面前,把身心全部都呈奉给他。幸好只是还差,幸好面前的只是那个男人。她不知,那个男

  于是,心心念念,兜兜转转。

  面对家族纷争,面对上一辈恩怨,是救赎,是原谅,还是不共戴天?江湖不知道。终究是选择了逃避,从南到北,从北到南。那逆风袭来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绚烂的烟花,繁华过后,太凉,太凉。可是放下?放不下!

  从云端跌落,几经磨练,依然是天之骄女,只是褪去了服装业大亨千金的光环,而是自己的智慧与气质的凝聚,只属于江湖。

  从此后,才深知相思蚀骨。仍然是全心全意经营着腾跃,经营着他们之间曾经的美好,虽然她已不在身边。可他知道,只要腾跃在,她终有一天会回来的。

  只

  尽管有逆风,可逆风处有朝阳。江湖知道。一直知道。

  自己的专业实力、独到眼光以及商业头脑为赌注,与那个同样是天之骄子的人斡旋于风云变化的商战中,为父亲,也为自己。江湖,从来都不曾像此刻般,为了争取

  执念再深也终究敌不过时间。

  峰回路转,江湖终是让即将没落的腾跃起死回生,以一朵花的姿态。

  幸好,自己的满腔深情抵挡住了时间,至死不渝。

  直到那一天,瞒着她欲出售了腾跃,她弃他而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陷得这么深了。可他并不悔。只是遗憾,遗憾他低估了江湖的尊严。

  逆风?朝阳

  情不知何所起,一往而深

  从此,便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

  洪蝶,徐风集团的副总裁。光鲜靓丽,丰姿绰约。

  震惊。愤怒。

  是天之骄女,是众星捧月,是掌上明珠,是门庭若市,几个月前,江湖如是。

  又有谁能想到如此华丽的背后竟藏匿着一段痛彻心扉的往事。

  后来,孩子死了。

  满。谁知,竟是一场镜花水月!因为投机倒把,父亲承担了所有,死刑。而他,早已逃之夭夭。后来,得知竟是他告密。震惊。可丫头不愿相信。

  最后,千回百转仍是走到了一起。

  上海。有一个叫“洪蝶”的女人叱咤风云。

  有些相逢,注定会让整个宇宙都为之感动的颤抖,从此以后,他在她心头。为她擦干眼泪,为她铺就宽厚的温柔。

  后来,孩子病了,孤苦伶仃,无计可施,不得不出卖身体。

  之子于归,从此千秋与共,待得青丝染霜,一醉斜阳。

  丫

  原以为可以永远沉浸在父亲无限的宠溺中,快乐、幸福。未曾料想,世事如白云苍狗,瞬息万变。父亲猝死,家族败落。

  原来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那条非百年不可泅渡的河,也不过如此。

  一年?两年?甚至是一辈子,他,都可以等!

  终了,他们还是牵手共行。是意料之外,亦是情理之中。

  人早已被自己征服,一心一人。可纵然知道又如何,逆风袭来的爱情,包裹着凛冽和悸动。若把身心都交付于他,可否离幸福更近一点?

  是孤女无依,是形单影只,是心如死灰,是门可罗雀,几个月后,江湖如是。

  于是,心死。

  PS,看书的时候,男主角徐斯一直是胡歌来着,哇哈哈

  “一个决心向目标迈进的人,全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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